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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呀,我就不怎麼在乎別人討不討厭我、喜不喜歡我。
現在呀,我更是不在乎了。
我只在乎我討不討厭、喜不喜歡。
你討厭我、喜歡我,你家的事。
自私嘛,我想有一點吧。
看到別人難過,我不會想安慰。
只覺得:干我什麼事 ?
然後就想轉身走掉。
但如果那人平常跟我很好,
我會停下來,站在旁邊發呆。
至於安慰的工作,就交給別人吧。
這種事我不幹。
從以前我就這樣了,
現在依然如此。
對於男生的看法,
似乎也沒什麼變。
就是我看的順眼,
我就跟你不錯。
看你不順眼,
就不太接近你。
我不喜歡勉強自己。
( 這也是為什麼我不太喜歡跟學弟妹、學長姐混太熟的原因吧,我想。
不喜歡這種感覺。
第一段的說法更正一下,
如果我喜歡一個人,( 是男是女自己猜 )
我會在乎他喜不喜歡我。
這是當然的,
畢竟我也是人嘛。
七情六慾總該有一點的。(笑)
我知道,有些人覺得我假。
明明私底下常說OOO的壞話,
卻可以跟OOO互動那麼好。
嗯,我可以跟你說。
我這不是假。
是我這個人天生如此。
我呢,對任何人,都是喜歡與討厭互相進行的。
沒有絕對喜歡,也沒有絕對討厭。
(( 除了 、 、 。
這三個人是我畢生最討厭的人吧,我想。
不過你要討厭我,我也沒辦法了。
反正我就是這樣了。
很莫名奇妙的想打這些,
或許是最近的感覺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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