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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呀,我就不怎麼在乎別人討不討厭我喜不喜歡我

現在呀,我更是不在乎了。

我只在乎我討不討厭、喜不喜歡。

你討厭我、喜歡我,你家的事。


自私嘛,我想有一點吧。


看到別人難過,我不會想安慰。

只覺得:干我什麼事 ?

然後就想轉身走掉。

但如果那人平常跟我很好,

我會停下來,站在旁邊發呆。

至於安慰的工作,就交給別人吧。

這種事我不幹。


從以前我就這樣了,

現在依然如此。


對於男生的看法,

似乎也沒什麼變。

就是我看的順眼,

我就跟你不錯。

看你不順眼,

就不太接近你。

我不喜歡勉強自己。

( 這也是為什麼我不太喜歡跟學弟妹、學長姐混太熟的原因吧,我想。

  不喜歡這種感覺。


第一段的說法更正一下,

如果我喜歡一個人,( 是男是女自己猜 )

我會在乎他喜不喜歡我。

這是當然的,

畢竟我也是人嘛。

七情六慾總該有一點的。(笑)


我知道,有些人覺得我假。

明明私底下常說OOO的壞話

卻可以跟OOO互動那麼好。

嗯,我可以跟你說。

我這不是假。

是我這個人天生如此。

我呢,對任何人,都是喜歡與討厭互相進行的。

沒有絕對喜歡,也沒有絕對討厭

((  除了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這三個人是我畢生最討厭的人吧,我想。


不過你要討厭我,我也沒辦法了。

反正我就是這樣了。


很莫名奇妙的想打這些,

或許是最近的感覺吧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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